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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湖南省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行业协会

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促进重点行业绿色技术创新推广,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12024〕528号)要求,省发改委现组织开展我省绿色技术推荐工作,我会为推荐单位,请各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12024〕165号)。

  (二)技术条件。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行业的绿色化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三)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二、推荐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要求的技术持有单位,可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附件1,以下称“申报表”),于7月12日12点前提交至我会邮箱:hnslsjz@163.com。

  (二)初审和推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国资委、能源局,及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对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不超过6项绿色技术。


  三、成果应用

  对于列入《推广目录》的绿色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组织开展技术路演等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如省内具备推广价值的绿色技术数量较多,省发展改革委将视情编制省级技术推广目录,并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四、联系方式

     黄剑锋  15348316806
     张宸语  18684737699
     张   洋  19898828042



附件: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



湖南省绿色建筑与钢结构行业协会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