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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省预算内“实体经济振兴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湘发改工〔2018〕341号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发改委(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100个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湖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16-2020年)》和《省发改委项目资金申报及安排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2018年省预算内“实体经济振兴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聚焦“五个100”重点支持已纳入“五个100”中全省100个重大产业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以下简称“100个项目清单”),适当兼顾符合《湖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16-2020年)》12个领域(有色、钢铁、石化、建材、汽车、食品等6大传统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节能环保、住宅产业化等6大新兴产业)中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 

  以投资补助的方式对每个项目予以不低于100万元的补助。 

  三、项目要求 

  1、“100个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原则上是已开工的项目; 

  2、“100个项目清单”外的项目必须是已开工或具备年内开工基本条件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3、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 

  四、程序要求 

  1、申报程序市州(含县、市、区)企业的项目,由市州发改委初审后汇总报省发改委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发改部门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同时抄报所在市州发改委。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项目由属地市州发改委统筹申报但不占市州申报名额。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数量长沙申报项目不超过15个(其中“100个项目清单”外的项目不超过4个),株洲、湘潭、衡阳、岳阳不超过8个(其中“100个项目清单”外的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市州不超过6个(其中“100个项目清单”外的项目不超过2个);省直管试点县(市)限报1个 

  3、审核程序省发改委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和年度资金预算规模,研究确定资金支持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 

  五、材料要求 

  1、市州(含省直管试点县)发改部门的申请报告(含申报项目汇总表表格格式见附件); 

  2、项目申请报告单行材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水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进展情况、预期效果等符合权限要求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企业在近3年内获得中央和省预算内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情况企业对项目真实性和资金落实情况的承诺。 

  六、时间要求 

  2018年5月20日前各市州统筹将本地区(包括省直管县和中央在湘及省属企业)项目申报文件(含申报项目汇总表盖章版)及项目单行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用快件邮寄报省发改委不受理企业直接报送材料。 

  七、工作要求   

  各市州发改委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切实围绕全省产业项目建设年及“五个100”项目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及规定,做好项目筛选、审核等相关工作特别是对项目上报资料真实性加强把关,认真核实今后要进一步跟踪落实,按照要求定期报送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 

  联系人:工业处夏艳华   电话:0731-89991065(传真) 

  邮  箱:495864145@qq.com 

附件:2018年省预算内“实体经济振兴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来源于: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